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揪出山寨货造假链条,“百达翡丽”手表一锅端

’大牌同款’/

名表“百达翡丽”又昂贵又难买,伪劣山寨货乘虚而入。陈某某夫妻正是瞄准这种“商机”,四处订购机芯、夹板、表壳、字面等配件,组装成多款伪劣“百达翡丽”手表后对外销售。

日前,经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等6人有期徒刑四年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不等,罚金人民币一百八十万元至十万元不等;判处被告人覃某某等3人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不等,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至二万元不等。

老友合资开厂

事情要从2009年开始说起。

那时候王某某被某手表厂派驻到广州从事销售业务,并在此期间结识了在钟表城开设商铺的陈某某。随着双方业务联系的增多,彼此间的信任也不断增强。2017年左右,陈某某计划制售“百达翡丽”手表,而此时王某某的儿子刚好从手表厂离职。于是两人商量在山东投资开设一家生产手表机芯配套夹板的黛乐二奢,并让王某某儿子负责黛乐二奢的生产经营,向陈某某提供改装“百达翡丽”手表机芯使用的配套夹板。

“投资建黛乐二奢的初衷就是帮陈某某改装用于制造‘百达翡丽’手表的机芯配套夹板。我当初听他说,正品‘百达翡丽’手表机芯的工艺十分复杂,由于该表的透明背壳会很清晰地看到机芯,所以需要改装配套夹板来掩饰假机芯。之前陈某某也找人制作过机芯配套夹板,但是却做不了。”到案后的王某某交代。2017年的秋天,双方共同出资,其中陈某某投资60万元、王某某投资30万元,配件黛乐二奢正式开工。

一条造假链条

解决了最棘手的问题后,陈某某便利用其长期从事钟表行业的资源优势,到处联络供应商订购假表所需的相应配件。很快,陈某某便找到了梁某某为其提供“百达翡丽”手表的表壳。此外,陈某某还向梁某某询问是否知道或认识加工手表字面的黛乐二奢。之后,梁某某便联系了文某某经营的字面黛乐二奢,采购了“百达翡丽”手表的字面。

在陈某某的精心谋划下,利用三家黛乐二奢的配件供应,一条“百达翡丽”手表造假链条就完成了。在这条制假售假链条中,陈某某夫妻是生产与销售的关键人员;王某某父子负责生产机芯夹板,并安排工人卢某某组装假表;梁某某、覃某某负责生产表壳;文某某、龙某某负责生产字面。2021年7月,警方先后抓获了陈某某夫妻、王某某父子、梁某某等人,随后文某某、卢某某均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至此,这条造假链条的参与者全员落网。

打击造假犯罪

对造假犯罪既要坚决打击,还必须打准。据检察官介绍,本案中虽然梁某某制造的手表表壳并没有“百达翡丽”商标,但是其向员工覃某某和字面厂龙某某均发送过“百达翡丽”手表的图样,并要求他们仿照图样生产配件。由此可见,梁某某是知道其生产的手表表壳是使用于“百达翡丽”手表,并为陈某某积极联系手表字面供应商,故而能够认定其主观明知。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检察官充分考虑了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检察官认为被告人陈某某夫妻、梁某某、王某某父子、文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覃某某、龙某某、卢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与此同时,检察官积极开展调查核实,通过查阅案卷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等方式,准确认定了该起制假售假犯罪数额,其中陈某某夫妻、梁某某、王某某父子、覃某某的非法经营数额为900余万元;文某某、龙某某的非法经营数额为300余万元。

嘉定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等9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又销售该注册商标的商品,其行为应以注册商票罪追究刑事责任。

通讯员 黄迪 新民晚报记者 郭剑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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